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國家統計局于2021年3月25日向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反饋了統計督察意見。國家統計局2020年第12統計督察組組長,國家統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毛有豐通報督察意見,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常委、秘書長,自治區(qū)常務副主席張韶春主持會議并作表態(tài)講話,第12統計督察組有關負責人,內蒙古自治區(qū)有關部門及延伸督察地區(qū)有關負責人參加會議。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計督察工作重要決策部署,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授權,2020年9月16日至29日,國家統計局第12統計督察組對內蒙古自治區(qū)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工作情況開展了督察。
督察認為,黨的十八大以來,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和政府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計改革發(fā)展各項重大決策部署。建立健全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問責制,積極推進統計領域信用建設,依法統計工作得到加強,統計改革發(fā)展取得積極成效。
督察發(fā)現,內蒙古自治區(qū)統計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對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計工作重大決策部署傳達學習不及時,學習效果不明顯,貫徹落實力度不夠,對統計工作重視程度不夠。二是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職權難以保障,統計基層基礎薄弱,統計法治宣傳教育不到位。三是未將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落到實處,統計違紀違法案件移送機制不健全,推動形成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合力不夠。四是統計違紀違法行為在個別地區(qū)仍然存在,部分企業(yè)存在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問題。督察發(fā)現的問題線索已移交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和政府。
督察組向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和政府提出4點意見建議,一是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計改革發(fā)展各項決策部署。二是增強法治觀念,履行法定職責,營造依法統計、依法治統的良好氛圍。三是層層壓實責任,進一步推動統計違紀違法問責追責到位。四是認真做好統計督察中發(fā)現的統計違紀違法問題查處。有關整改情況應在3個月內向國家統計局反饋,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社會公開。
張韶春代表自治區(qū)黨委和政府,對國家統計局和督察組對內蒙古的關心支持和指導表示衷心感謝。他表示,督察反饋意見既充分肯定了內蒙古自治區(qū)在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依法推進加強統計工作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又實事求是指出了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了明確的整改意見和要求,我們誠懇接受,一定堅定堅決、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實。他要求,各地各部門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實增強抓好統計督察反饋意見整改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以整改的實際行動和成效踐行“兩個維護”。要全面壓實整改責任,抓緊細化整改任務舉措,切實保證整改工作成效,堅持舉一反三抓整改,全面查找工作短板,從源頭上、制度上深入整改。要用好督察成果,以問題整改推動全區(qū)統計工作提質增效,在加強黨對統計工作的領導、完善統計制度、優(yōu)化統計生態(tài)、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上持續(xù)用力,以高質量統計數據服務自治區(qū)高質量發(fā)展。(內蒙古日報社融媒體記者 王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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