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12月10日公布10起非法社會組織典型案例。這些典型案例包括教育、文化、慈善等各方面。
在“世界文化合作發(fā)展協會”案中,該非法社會組織打著國際文化交流合作的旗號,通過擅自設立并開展“一帶一路亞歐文化藝術和平獎”評選活動斂取錢財。在活動手法上,主要通過搭建的“世界文化合作發(fā)展協會”網站,將上述虛假獎項與“一帶一路”“亞歐文化”等熱點詞匯關聯,虛構官方背景,騙取公眾信任;利用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向特定人群推送加蓋“世界文化合作發(fā)展協會”印章的《獲獎信息傳單》,要求獲獎人承擔前期策劃、評選、獎章證書制作等費用數千元。2024年1月,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對“世界文化合作發(fā)展協會”予以取締。
在“天津市高中生商業(yè)領袖聯盟”案中,該非法社會組織自2018年起通過注冊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對外宣傳,自稱為非營利性、區(qū)域性、學術普及性聯盟組織;線下面向天津市高中生群體,組織開展多期商業(yè)模擬挑戰(zhàn)賽事,每期參與人數近百人,設置“冠軍公司”“優(yōu)秀CEO”“優(yōu)秀投資部”“優(yōu)秀產品部”等多個獎項。2023年11月,天津市民政局依法責令“天津市高中生商業(yè)領袖聯盟”解散,消除不良影響。
在“拾穗者商業(yè)聯合會”案中,該非法社會組織打著“慈善公益”的旗號,利用高額收益為誘餌,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公開宣傳推廣互聯網投資平臺APP,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造成受害群眾經濟損失。2023年9月,江西省高安市民政局依法對“拾穗者商業(yè)聯合會”予以取締。
此外,典型案例還包括“中國慈善聯合會北海慈善服務站”案、“中國學術英語教學研究會”案、“江蘇省中小學教育學會”案、“質量總監(jiān)聯盟”案、“解放軍八一書畫文化研究院”案、“中國旗幟學研究中心”案、“西安鄠邑區(qū)甘亭街道頤養(yǎng)照護服務中心”案等。
民政部提醒有關機構和社會公眾,在與社會組織開展合作或參與其活動時,可通過“中國社會組織政務服務平臺”“中國社會組織動態(tài)”政務微信核實其身份;發(fā)現非法社會組織活動線索的,可及時向當地民政部門舉報。(記者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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