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吉林省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fā)布《關于調整長春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和《長春市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自3月1日起實施。
提高多孩家庭、高校畢業(yè)生群體貸款額度
《通知》對普惠性貸款政策進行了優(yōu)化調整,進一步放寬貸款申請條件,提高職工貸款能力;按照國家部委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大對多孩家庭、高校畢業(yè)生職工群體貸款購房的支持力度。
具體而言,借款人及配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貸款額度和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關聯倍數由原來的20倍調整為30倍。
對生育撫養(yǎng)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可上浮30%調整為可上浮40%。
對符合本市促進來(留)長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政策的高校畢業(yè)生,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長春市主城區(qū)及開發(fā)區(qū)(不含雙陽區(qū)、九臺區(qū))購買自住住房的,可不受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倍數限制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50萬元調整至60萬元。
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稱,2022年9月,該中心開展商轉公貸款業(yè)務,取得較好的社會效果,為進一步滿足廣大繳存職工商轉公貸款需求,對原商轉公貸款管理辦法內容進行修訂完善,制定《長春市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拓寬商轉公貸款的惠及范圍
《辦法》所稱商業(yè)貸款轉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商轉公貸款”),是指已辦理商業(yè)貸款且具備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的借款人向中心申請將符合轉貸條件的商業(yè)貸款本金余額轉成公積金貸款。此前,商轉公貸款政策中對申請公積金貸款有兩項限制“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和“限本地繳存職工辦理”,新的《辦法》取消了限制條件,進一步擴大了政策惠及范圍,幫助更多繳存職工家庭減輕商業(yè)貸款還款壓力。
具體體現在原政策規(guī)定“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第一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本辦法中取消了該項限制,借款人在結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即可申請商轉公貸款,以家庭為單位累計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超過2次。
此外,本辦法第五條中規(guī)定“借款人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原對應政策為“借款申請人在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本辦法施行后,異地繳存職工可與本地繳存職工以同等條件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
北疆新聞:內蒙古自治區(qū)重點新聞網站(客戶端),內蒙古出版集團新華報業(yè)中心旗下國家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fā)布服務一類資質網站(客戶端)。
北疆新聞版權與免責聲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來源:北疆新聞”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版權均屬北疆新聞所有,轉載時必須注明“來源:北疆新聞”,并附上原文鏈接。
二、凡來源非北疆新聞的新聞(作品)只代表本網傳播該消息,并不代表贊同其觀點。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見網后30日內進行,聯系郵箱:bjwmaster@163.com。
版權聲明:北疆新聞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本站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648148811蒙ICP備16001043號-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聞網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5120200009-1蒙公網安備: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