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油條配胡辣湯,油條配豆?jié){,這是很多河南人的早餐選擇。光澤飽滿、香脆可口的油條也是很多早餐店的“頭牌”。但是有些無良商家為了油條的賣相,動起了歪腦筋。近日,河南省鄭州市中原區(qū)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涉食品犯罪案,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禁止被告人張某在緩刑考驗限期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張某在鄭州市中原區(qū)經營一家早餐店,主要經營油條、胡辣湯等早點小吃。2022年8月,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對該店生產銷售的油條進行抽檢時發(fā)現,油條中鋁殘留量為440mg/kg,嚴重超出國家標準(國家規(guī)定為≤100mg/kg)。根據評估意見,該情形屬于超出標準限量,足以造成嚴重食源性疾病。隨后,張某被公安民警抓獲,后被檢察院以涉嫌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起訴至法院。
庭審中,被告人張某供述,在制作油條時,張某按照每公斤面粉添加16克泡打粉(超過正常標準的8倍)的方式制作油條。之所以這樣超量加泡打粉,是因為含鋁的泡打粉會讓油條更酥軟、更好賣。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其行為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依法應予以懲處。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穆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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