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云南大理州鶴慶縣公安局微信號“鶴慶警方”5月7日晚通報,5月7日14:29,鶴慶縣公安局辛屯派出所接報一宗小孩走失警情,大登村委會村民楊某稱其兒子楊某甲(6歲) 與同村的楊某乙 (11歲) 于早上一起外出后,一直未回家。
接到報警后,鶴慶縣公安局辛屯派出所高度重視,及時向縣公安局和辛屯鎮(zhèn)人民政府作了匯報,并派出工作人員開展工作,經(jīng)走訪、查看公共視頻等方式,初步掌握兩名兒童于2023 年5月7日10時,共騎一輛山地自行車外出,11:12二人騎自行車在鶴慶東山公路與大(理) 麗 (江) 一級公路連昌河路口出現(xiàn),往南騎行。
經(jīng)鶴慶縣公安局多部門、多警種積極尋找,云鶴派出所警務(wù)人員于17時20分,在鶴慶縣城找到該兩名兒童,并即時通知小孩家長到鶴慶縣公安局云鶴派出所將小孩領(lǐng)回。經(jīng)該兩名小孩陳述,二人系外出玩耍,未受到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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