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①:巡回審判車開向坪東村。
圖②:公開開庭審理現(xiàn)場。
圖③:當事人在庭審筆錄上簽字。
近日,重慶市云陽縣人民法院南溪人民法庭法官深入雙土鎮(zhèn)坪東村,就原告王某清訴被告陳某華兩株銀杏樹、兩株柏樹權(quán)屬糾紛一案開展調(diào)解。
王某清與陳某華是相處幾十年的鄰居,在陳某華宅基地的外圍生長有兩棵樹齡達到60年的孿生銀杏樹。兩家人發(fā)生爭執(zhí),陳某華在親友慫恿下,索性將兩棵大樹砍伐、搬走。為此,王某清將陳某華訴至法院,要求賠禮道歉等。法庭受理該案后,運用車載便民法庭到現(xiàn)場開庭審理。
最終,經(jīng)過法官耐心細致地做思想工作,陳某華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向王某清和第三人賠禮道歉,王某清撤回起訴。(記者 劉洋 通訊員 饒國君 李斌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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