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謝宇一審被判處死刑,律師解讀:此案不會因家屬諒解減輕量刑
新京報訊(記者 薄其雨 王清以 黃啟鵬 實習生 張馳)8月26日上午9時,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公開開庭宣判“吳謝宇弒母案”。法院判決,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
2016年2月14日,教師謝天琴被發(fā)現(xiàn)死在福州市晉安區(qū)一所中學教職工宿舍的家中。警方偵查發(fā)現(xiàn),謝天琴的兒子吳謝宇有重大作案嫌疑。隨后吳謝宇逃亡3年,直到2019年4月21日,吳謝宇在重慶江北機場被警方抓獲。
庭審現(xiàn)場:多名當?shù)卮髮W生請求旁聽,吳謝宇一審被判死刑
8月26日上午9時,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公開開庭宣判被告人吳謝宇涉嫌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一案。
新京報記者在現(xiàn)場看到,開庭前,除了吳謝宇的家屬外,當?shù)卦S多大學生也來到法院門口請求進入法庭旁聽。
吳謝宇母親所住教師公寓的一位鄰居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吳謝宇的案子至今仍讓鄰里感到“接受不了”,“雖然覺得很可惜,但他既然已經(jīng)做出這樣的事情,就應該承擔相應的后果?!?/p>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吳謝宇悲觀厭世,曾產(chǎn)生自殺之念,其父病故后,認為母親謝天琴生活已失去意義,于2015年上半年產(chǎn)生殺害謝天琴的念頭,并網(wǎng)購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天琴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杠連續(xù)猛擊謝天琴頭面部,致謝天琴死亡,并在尸體上放置床單、塑料膜等75層覆蓋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劑。后吳謝宇向親友隱瞞謝天琴已被其殺害的真相,虛構(gòu)謝天琴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144萬元予以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購買了10余張身份證件, 用于隱匿身份。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謝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真相,虛構(gòu)事實,騙取他人錢款,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為逃避刑事處罰,購買身份證件,其行為已構(gòu)成買賣身份證件罪,應依法予以并罰。吳謝宇為實施故意殺人犯罪,經(jīng)過長時間預謀、策劃,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殘忍。吳謝宇殺害母親的行為嚴重違背家庭人倫,踐踏人類社會的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到案后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新京報此前報道,吳謝宇歸案后,舅舅和其父親的朋友曾出具對他的諒解書,吳謝宇爺爺、姑姑幫他請了兩位律師,但吳謝宇拒絕了,最終接受了法律援助一位女律師的幫助。在庭審中,吳謝宇曾坦言,自己在多次會面后,將律師當作了知心朋友,并寫了自述信。
另據(jù)媒體報道,吳謝宇的辯護律師稱,吳謝宇被羈押后,其作為法律援助律師一直在跟蹤此案。羈押期間,吳謝宇將自己的作案動機和從小到大的生活經(jīng)歷,手寫到A4紙上,總共約百張。兩人會見時,吳謝宇將其交給律師,其中一部分由律師保存,另外幾十頁文字作為吳謝宇的辯護詞遞交給法院。
第三方律師解讀:該案不會因家屬諒解減輕量刑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wù)所律師、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理事劉長表示,吳謝宇的學生身份不屬于法定的量刑情節(jié),不會因其是學生身份而被減輕處罰?!皡侵x宇在校學生的身份引發(fā)社會關(guān)注,在量刑上也許是酌定情節(jié),不是法定的?!?/p>
對于吳謝宇案數(shù)罪并罰的參考標準,劉長表示,該案首先會考慮死刑判決。在該案中,吳謝宇故意殺人致一人死亡,是非常嚴重的后果,在判罰上優(yōu)先考慮死刑。此外,其詐騙罪達到了數(shù)額特別巨大,買賣證件三十多個則屬于輕罪,其量刑都會被死刑吸收,不會有超過死刑的更高量刑。
此前,吳謝宇的家屬對其犯罪行為表示諒解。劉長認為,家屬的諒解屬于酌定的情節(jié),不一定適用于寬嚴相濟的司法政策??紤]到吳謝宇極端惡劣的手段和犯罪后果,預判該案不會因此減輕量刑。
據(jù)悉,吳謝宇在看守所期間曾寫長文自述其犯罪動機并提交法院。劉長認為,該案中吳謝宇雖自稱心理有嚴重問題,且出于保護目的實施犯罪,但該案不適宜用精神病人作案來進行探討?!熬湍壳靶畔砜?,吳謝宇的犯罪動機不足以被認定為精神病人作案,從而減輕量刑。如果作為辯護思路,成功率也不高,獲得司法機關(guān)認可的可能性也不大?!?/p>
案情回顧:弒母后逃亡三年,供述作案動機稱“覺得母親也想求死”
2016年2月14日,教師謝天琴被發(fā)現(xiàn)死在福州市晉安區(qū)一所中學教職工宿舍的家中。
2019年4月21日,吳謝宇在重慶江北機場被警方抓獲。同年5月27日,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qū)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對“北大學子弒母案”犯罪嫌疑人吳謝宇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2020年12月24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罪一案。
新京報此前報道,在持續(xù)4個多小時的庭審過程中,吳謝宇講述作案動機和犯罪細節(jié)。吳謝宇供述稱,自父親去世后,他一直感到心中郁悶,“父親不在了就沒有家的感覺”。他看了母親的日記和信,感覺母親活得也很累。
吳謝宇表示自己曾多次產(chǎn)生自殺念頭,有一次在酒店想要跳樓自殺,由于頂樓窗戶封死未能實施。他認為母親也很痛苦,也想求死,因此決定把母親殺死后自殺。案發(fā)那天,他趁母親彎腰脫鞋時,用啞鈴重擊其頭部。事后自己為什么沒有自殺,吳謝宇沒有做過多闡述。
他痛哭、后悔,向法院認罪。他表示不想被判死刑,稱正在寫一本關(guān)于自身經(jīng)歷的書,希望大家引以為戒。
此次庭審主要圍繞檢方指控的罪名展開,未涉及吳謝宇逃亡后的生活細節(jié)。最終,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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